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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-2024学年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的公示

发表时间:2023-07-03阅读次数:

关于2023-2024学年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的公示

按照学校《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》和《长春工业大学学费减免管理办法》的文件要求,严格履行程序,认真审核条件,充分运用评审依据,最终确定2021级宋树旗,2022级石文卓同学符合学费减免条件,现将评审结果公示。

公示期3个工作日 (2023年7月3日-7月5日)。

如对评选结果存在异议,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3118COM云顶集团学生工作办公室(南湖校区电气楼1308)反映,联系电话:85716442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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